建立近视防控科普和宣传体系,搭建权威、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信息发布、传播和科普教育平台。
编写科普资料,组织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等机构编写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南和宣传资料,满足学校、医疗机构、家庭、青少年学生等不同层面了解掌握科学防控知识和技能的需要,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编制一批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的动漫、影视作品等,通过网络、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有效接收近视防控的科学知识和信息。
发挥共青团组织全覆盖的优势,在学校、厂矿企业、街道社区等各领域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
重视面向社会公众的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省人民政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教育督导,纳入省人民政府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健康浙江指标体系考核;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保证财政经费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必要支持,落实好近视防控工作经费。
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要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执行,狠抓落实。
建立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办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核实各地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指标。
对学生近视率下降幅度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以及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优秀的市、县(市、区)予以表彰,对未实现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目标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要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监测、考核纳入体质健康考评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市、县(市、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来源:教育之江